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用。
(1)资产额100万元以下(含100)差额计费比率为5%;
(2)资产额100-1000(含1000)万元差额计费比率为2.5%;
(3)资产额1000-2000(含2000)万元差额计费比率为1.5%;
(4)资产额2000-5000(含5000)万元差额计费比率为0.8%;
(5)资产额5000-8000(含8000)万元差额计费比率为0.4%;
(6)资产额8000万元-1亿(含1亿)差额计费比率为0.2%;
(7)资产额一亿元以上部分差额计费比率为0.1%。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