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将保障性住房移交国有独资住房租赁公司管理,由其负责提供保障性住房事务性管理和服务业务。
通知指出,广州城投和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出资组建了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市属国有独资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现有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将由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移交两家住房租赁公司承接。
市住房保障办、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与保障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条款继续有效,无需重签。
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仍由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审核(含资格复核、期满审查、变更审查)工作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若租赁合同期满或期间家庭情况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租赁合同由住房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续签,审查流程、续签程序、合同版本等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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